1.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因经常书立产权转移书据而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3.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1.选择自行申报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难以在每次书立后申报的,可以选择按年申报缴纳。 2.选择代扣代缴的,应税凭证可由境内代理人按次或按年代扣代缴。
下表整理了所有情形下的纳税期限,推荐一键收藏~ 征收代理 方式 应税凭证 纳税期限 自行申报 应税合同 境内纳税人 按次 按季 境外纳税人 按次 按年 产权转移书据 境内纳税人 按次 按季 境外纳税人 按次 按年 营业账簿 境内纳税人 按年 代扣代缴 应税凭证 按次 按年 特别提示: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