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规定,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要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无需退补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类是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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