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老板以为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就不用再费钱费力费时注销了?大错特错!
错在哪里?你怕是连吊销、撤销和注销都分不清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三者的区别吧! 简单点说,吊销是指公司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工商局以强制手段剥夺经营资格。 这里必须强调一下,吊销是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①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② 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的; ③ 在生产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呢?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 2.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二、被吊销后就可以放任不管? 所以被吊销后的正确做法,是办理注销! 被吊销的公司只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仍然”活着“,在法律上,仍是诉讼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 《公司法》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列为公司的法定解散事由之一,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接下来面临的就是解散、清算以及注销。 只有最终经过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才算是以合法的方式退出市场。 通俗点讲,撤销就是对已经完成的登记行为的否定,或者说是一种纠错行为,错误的登记丧失法律效力。 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记条件,但通过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记,比如登记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等等。 ① 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后果是公司设立登记自始无效; ②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该次变更登记之前的登记状态; ③撤销公司注销登记,后果是公司恢复到注销之前的登记状态。 一、被撤销变更或注销登记,有什么后果呢? 按照《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1.企业被撤销、注销变更登记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5年内不得移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4.与政府其他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可能连飞机和高铁都坐不了! 二、公司被撤销登记,同样要办理注销! 撤销设立登记意味着该公司丧失了法律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 按《公司法》规定,这也是一种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来所要面临的,和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一样,先清算后注销。 三、吊销和撤销,傻傻分不清楚? 虽然吊销和撤销都是违反法律法规被强制停业。 但被撤销是“先天不足”,即登记过程中出现了违法情形,造成登记本身就是错误的。 而被吊销是“后天病变”,即登记本身是没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情形。 这里,我们必须明确!注销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 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注销条件的公司才能申请: 1.被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因合并、分立解散; 4.被依法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