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审计核对清单,全总条例列全了13项
工会经费审计审什么?范围基准写在《中国工会审计条例》里,总工发〔2023〕6号,2023年3月修订印发,它的第二十一条一口气列了13项审计事项。
下面把13项逐一看一遍,每项写清核对什么、依据在哪,做个简单参考。
第二十一条的13项核对清单
1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核对相关支出有没有跟着部署走,重点看决策记录,工会委员会研究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签批文件都在核对范围里。
2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重大项目从立项决议到执行落地,文件链要连得起来,方案改过的,核对有没有留下重新审议的痕迹。
3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和决算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全部收支进预算;上一年度没执行完、下年还要按原用途继续用的项目资金,作为结转资金编入下一年度预算;上级工会的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分项编制。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9〕26号,2020年6月1日施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4经费计提和拨缴
计提基数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依据《工会法》第四十三条。核对计提台账和上解返还的到账记录,看比例、时限、金额三头对得上,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5专项资金
包含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专项资金、救灾慰问款,依据《工会专项资金审计暂行办法》(工审会字〔2012〕7号)第二条。核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收入是否全部入账、账实相符,拨付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审批签收手续和票据管理是否完善,最后对资金的经济社会效益作出评价。
依据《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2015〕20号)第七条。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依据《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第二十二条。
6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库存物品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依据财会〔2021〕7号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同口径核对,依据第三十七条。
7本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情况
从立项、预算、招投标到结算,全过程资料要齐。完工可投入使用后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第二条;决算编制前完成账务处理和财产物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依据第五条。
8本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
核对投资的决策程序、协议文本和收益回收情况,收益是否按期入账,收回困难的项目处理是否留有审批痕迹。这一项弹性大,以经审会年度审计方案为准。
9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单独开立账户、独立核算,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20号)。
货币资金业务不得一人办完全过程,财务专用章专人保管,依据《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总工办发〔2013〕20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和审批,依据第三十二条。
往来款年末分析可收回性、及时核销,不得长期挂账,依据财会〔2021〕7号第三十条及其他应收款科目说明。
10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
支出预算重点支持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行政性支出,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依据第五十一条。
11撤并时的财务清算
核对清算程序是否合规、资产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债权债务有没有妥善安排。这一项不常遇到,真碰上以经审会专项方案为准。
12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收支
工会管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都要单独核算。
拨付去向需要核实的,经审会可以延伸审计,依据工审会字〔2012〕7号第三条。
13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清单就说到这里。备资料、写底稿、出报告,都在这13项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