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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税收优惠政策区别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所谓公房,也称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为满足低收入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而推出的住房保障措施。一般来讲,要申请公房需要满足个人及家庭无住房、收入达到低收入标准,短期内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等条件。经审查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相应的公租房给申请人,申请人则按照规定缴纳低于市场价的房屋租赁费用。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种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旨在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一、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要区别:一是公租房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保障性租赁住房属普惠性公共服务。二是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不设收入线门槛。三是责任主体和筹集方式不同。公租房由政府负责提供实物保障和货币化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四是准入退出管理不同。公租房有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度政策支持,适度约束管理,不同建设方式应有不同的准入退出管理。
二、公租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别。公租住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虽然同样是住房出租,但在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上有所区别:
1、增值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注意: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先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又可按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房产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注意: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住房(包括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保障性住房无相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困难性减免属于例外情形。
4、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上述文件中仅规定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住房,作为住房租赁企业不能享受免征印花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