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
认定条件: 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 特点区别: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条件: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其他条件。 特点区别: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 评价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属于重点领域。 特点区别: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评价标准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条件: 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 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占比符合要求。 特点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是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包括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延长亏损结转年限等。
认定标准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个方面评价。
不同类型的企业认定标准和优惠政策有所不同,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认定类型,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