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那么应该如何办理相关业务呢,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01 登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者直接在【我的待办】中办理。
02 阅读确认提醒信息后进入申报页面,先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点击【下一步】跳转到填报表单界面,根据需要选择填报勾选进入申报,按顺序填写申报表。
温馨提示: (一)根据需要准确选择表单填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表单进行填报。 (二)小型微利企业表单填报有特别规定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自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起,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直接填写。除此以外,小型微利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选择表单填报。未发生表单中规定的事项,无需填报。 03 填报完毕后,点击【申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是否享受【风险提示服务】,建议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若申报存在疑点内容,系统会跳出提示,需根据审核疑点内容进行报表数据调整后,再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1. 申报后,有多缴税款的,请第一时间办理退税。 2. 为保证汇缴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建议尽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