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办税服务厅了解到许多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遇到这样的问题——印花税明明已经申报了,系统却提示未申报!
细节做到位,申报so easy !下面一起来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
且在上述界面中的【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中选择正确的季度日期后,若下方无信息带出,请您手动添加。
手动添加:在按期申报栏中,点击【添加】,参照第二步中【税(费)种认定信息】增加相应【税目】栏,【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选择所属期内日期,【计税金额或件数】按照实际情况录入(举例:若企业的印花税为零申报,【计税金额或件数】栏录入0)。
点击下方【保存】,跳转到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页面。
4.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引导页,右上角【税款属期】选择正确的所属期,点击左上角【下一步】按钮。
特别提醒:按照季度申报印花税的情形,一定要点开下拉框选择【1-3月份(1-1至3-31)】。这里一定要更改哦!
5.进入最终的申报界面。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角【申报】,跳转到缴纳税款界面,按照提示缴纳税款,申报完成。
注意:若企业的印花税为零申报,则无需缴纳税款。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