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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决定税收,看这7个案例,能省一大笔钱!(附 财务经理合同审核的3个关键点)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关于合同的常见困惑:

审核合同的过程中,财务可以替代业务么?

有了律师帮助审核合同,财务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么?

合同管理与合同审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在合规和业务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点?

小会整理了几个案例,先来看看他们怎么处理的。


案例一:

我公司聘请某院校王教授进行财税培训,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费用共计50000元,合同约定:王教授的机票5000元由我公司承担。

问:这5000元的机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这5000元的机票我公司不得抵扣增值税。因为企业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改变合同签订:

我公司聘请王教授进行财税培训,签订了培训合同,培训费用共计55000元,合同约定:王教授的机票等所有车旅费用由院校承担。

取得院校培训费55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增值税

案例二: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200万元(含物业费200万元),每年一次性收取。

1、增值税=1200*5%=60万元

2、房产税=1200*12%=144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204万元

改变合同签订: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年收入1200万元,合同签订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将房租和物业分别签订。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000万元。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年物业费200万元。

1、房租增值税=1000*5%=50万元

物业费增值税=200*6%=12万元

2、房产税=1000*12%=120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182万元

结果:

上述合同在分别如实签订的情况下,节税22万元企业出租房屋时,会附带房屋内部或外部的一些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费,比如机器设备、办公用具、附属用品、物业管理服务等。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把这些设施与房屋不加区别同时写在一张租赁合同里,那这些设施也要交纳房产税,企业在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负担。

案例三:

甲公司有好多单身员工,都需要租房住。

方式一:

员工自己在外租房,拿着员工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合规租房单据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在财务报销宿舍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2万元

       贷:库存现金    12万元

1、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由于租房单据抬头是职工个人名字、合同也是员工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12万元房租没法在去税前扣除。

2、从个人所得税角度看,由于合同是员工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因此员工每月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1500元。

方式二:

甲公司统一以公司名义租房当做宿舍,拿公司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合规租房单据按照规定标准在财务报销宿舍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2万元

       贷:库存现金    12万元

1、从企业所得税角度看,由于租房单据抬头是公司名称、合同也是公司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12万元房租可以按照福利费标准在税前扣除。

2、从个人所得税角度看,由于合同是公司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因此员工每月没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1500元。

改变合同签订:

既然公司已经统一为员工签订了房租合同,建议你公司应该再与员工签订一份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可以适当或者象征性收取点房租,作为员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留存备查资料。

结果:

12万元房租企业既可以按照福利费标准在税前扣除,员工个人每月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1500元了。

案例四:

山海公司是某知名电梯品牌在当地的销售代理商,每部电梯平均不含税售价100万元(含安装费10万元,3年维护保养费20万元)。假设去年销售电梯300部。

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合同价100万元(不含税),山海公司负责安装和3年免费保养).

增值税=100万元*13%*300=3900万元

改变合同签订:

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合同价70万元(不含税),另外收取安装费10万元,3年保养费20万元,合同中分别注明、发票按照项目开具、财务核算分别核算收入。

增值税=(70万元*13%+10万元*3%+20万元*6%)*300=3180万元

提醒:

1、保养维护和修理修配在增值税的适用税率上完全不同,一个6%,一个13%。

2、二者的主要区别要看看针对的对象是否属于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

案例五:

某设备销售公司8月份发生的销售业务3类,货款共计3000万元,其中,第一笔1000万元,现金结算;第二笔2000万元,一年后收款。

如果企业若全部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合同,则当月全部计算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390万元(3000万×13%)。

改变合同签订:

对未收到的2000万元,通过与购买方签订赊销和分期收款的合同,约定1年后的收款日期,就可以延缓一年的纳税时间。

8月份只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13%=130万元

一年后再需要缴纳增值税=2000万元*13%=260万元

因此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即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

提醒1:

直接收款方式就是“钱货两清”,俗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交易双方,一方取得货款或者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以下统称拿到货款),同时一方取得交易的货物或者提货凭据(以下统称拿到货物所有权)。作为卖方,拿到货款的同时货物所有权交付给买方;作为买方,拿到货物所有权的同时支付货款。

提醒2:

赊销方式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卖方与买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走货物,而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日期付款或分期付款形式付清货款的过程。因此赊销,卖方先发货,后收取货款,这里的发货,卖方是不保留所有权的,而是将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拿到货物后完全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案例六:

某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含税金额总计11300万元。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1300万元*0.03%=33900元

改变合同签订:

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电器销售公司签订了一笔电器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的货物不含税金额10000万元,增值税额1300万元。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0000万元*0.03%=30000元

提醒: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案例七:

会计经常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存在企业间无偿借款的分录,而且都是无偿借款,会计误认为:无偿借款就没有任何税!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以上是错误观点!企业间资金借款“无偿”并非“无税”,还不如“有偿”!

改变合同签订:

以后企业间借款的时候建议有偿借款,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中约定利率,并把收取利息的时日约定的期限长一些,因为不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利息收入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

因此,约定的付息日之前,没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